为规范来华留学汉语生的管理,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报到
来华留学汉语生持咸阳师范学院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进行注册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
二、学习及教学管理
1.汉语言生报到注册后,由国际教育学院统一安排汉语言能力测试,依据
测试结果进行分层次教学。
2.开课第一周为试听期。学生在第一周内可以申请在不同层次班级间调班一次。申请调班学生需填写《汉语言生调班申请表》,经国际教育学院批准后方可进行班级调换。
3.国际教育学院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来华留学汉语生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安排,负责教学的实施。
4.每学期课程结束后,教师应及时将本课程考试成绩上报国际教育学院学院办公室。成绩单一式两份,分别由任课教师、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留存。任课教师同时将试卷等归档材料提交学院办公室。
5.学生结业时,如成绩合格,可领取结业证书。成绩不合格可申请领取学习证明。结业证书和学习证明由国际教育学院学院办公室负责颁发。
三、学习纪律
1.来华留学汉语言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
违纪的学生,根据《咸阳师范学院留学生违纪处理细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学生必须按照教学培养计划的要求,认真参加各门课程的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环节以及其他各项教学环节,并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上课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应办理销假手续。如请假期满仍不能回校学习,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续假手续并附有关证明,否则以旷课论处。
3.所学课程的旷课学时达到或超过规定课时三分之一者,将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4、请病假或事假须持留学生管理科出具的证明;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不来上课,作旷课处理。
5、截至学期中期,如各门课程无故缺课二分之一,留学生管理科将上报学院对该生作自动退学处理。
四、附则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国际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