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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加强教职工外语能力培训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09-10    点击数:

咸师院发〔2017〕66号


关 于 印 发

《咸阳师范学院加强教职工外语能力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20171010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咸阳师范学院加强教职工外语能力培训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咸 阳 师 范 学 院

2017年1031


咸阳师范学院加强教职工外语能力培训

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外语水平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促进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举办的教职工外语培训分为校内培训和校外培训两个层级。

第三条  校内培训。

(一)培训对象: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授课师资:我校外籍教师。

(三)报名与考核:在职、在岗教职工均可申请免费报名,每班限报30人。培训结束时由学校组织进行考核并颁发培训证书。

第四条  校外培训。

(一)培训对象:申请公派出国(境)项目者。

(二)培训地点:省内院校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教育培训机构。

(三)培训经费: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者,学校报销培训报名费。

第五条  学校鼓励教职工通过其他正规渠道参加外语培训。

第六条  国际交流处建立教职工外语培训档案。教职工外语培训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选派出国研修、留学的参考条件。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国际交流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咸阳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1031日印发

地址:中国 陕西 咸阳市文林路 Address: Wenlin Road, Xianyang Shannxi China

联系电话(Tel):86-29-33720011(Foreign Affairs Office)

     86-29-33720661(International Students Administration Office)

传真(Fax):86-29-33720896

电子邮箱(Email): international @ xync.edu.cn 网址(Website):http://www.xysf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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