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设计学院和美术学院(于右任术法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工作已经开始,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具体情况
1、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申请受理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至31日。我校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可申请此项目。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
2、此项目选派办法以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内容为准,网址:http://www.csc.edu.cn/。请申报人员根据所申报项目的要求认真准备、审核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我校将组织校内评审,对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以上报。
二、单位推荐
相关院系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计划、申请人条件及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需要,确定推荐人选,使教师能够合理安排教学科研工作,妥善拟定留学出国计划。
三、申报人需要报送的材料
教师项目申请人请将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于2014年4 月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学生报送至国际交流处。申报人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各项要求精心准备以上材料,按时交由院系,院系审核后,将所有候选人相关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所在院系填写,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和《咸阳师范学院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推荐人选信息表》(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统一报送到指定的地方。
四、学校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根据相关院系报送人选情况,人事处、国际交流处会同相关部门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确定推荐人选后,将申请人的材料按期报送省教育厅。
五、几点要求
1.请相关院系认真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积极鼓励教师和学生申报国家公费资助出国留学。
2.各相关院系要严格认真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并按期报送。
联系人:国际交流处(5#120东室)侯燕芳 联系电话:33720011
附件:
《咸阳师范学院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推荐人选信息表》(此表请在下载专区下载)
国际交流处 人事处 教务处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