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转发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8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我校将开展2018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岗位信息
2018年上半年国家汉办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1960名普通项目志愿者(详见附件1)。
二、学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3月赴任的志愿者岗位需在2017年11月1日至11月17日期间报名。
2018年4-6月赴任的志愿者岗位需在2017年11月1日至11月19日期间报名。
2018年7-12月赴任的志愿者岗位预计在2018年2月中旬报名。
(二)报名对象
2018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回国志愿者。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有《汉语国际教师证书》考试成绩者以及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三)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赴亚非拉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当水平,赴欧美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年龄在22-50周岁之间;
6.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需满足国别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孔子学院(课堂)岗位有限,2018年上半年孔子学院(课堂)志愿者原则上由中方合作院校按照1:3比例推荐候选人。
(四)报名程序
1.报名者须在各报名时间内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vct.hanban.org),注册新用户,填写基本信息。
2.选择岗位,填写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在线提交。
3.在线生成PDF版中、英文《申请表》,打印、本人签字后,在线提交。
4.报名者将签字版中、英文《申请表》《审核表》和学历学位(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提交给所在二级学院办公室审核,各二级学院办公室将审核好的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2018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于11月15日之前统一报送至国际交流处外事科。
5.报名者请关注管理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三、在职、在岗教职工报名:
在职、在岗教职工报名时间与学生报名时间相同,报名条件及程序严格按照《咸阳师范学院公派汉语教师管理办法》(咸师院发【2017】65号)文件执行。未经学校同意私自报名者,学校不予审批。
四、选拔
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国家汉办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选拔考试。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半年内只能参加一次考试。
五、培训
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
储备培训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国家汉办根据最终确认的岗位数量、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七、派出
志愿者派出时间根据岗位具体要求确定,任期通常为一年,任期结束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延期,同一国家任期最多不超过三年。派出前,由推荐学校或所属教育厅(教委)与志愿者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八、待遇
志愿者的生活津贴、住宿、保险、国际旅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 3号),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九、管理措施
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十、注意事项
《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填写请注意:
1.所属教育厅:填“陕西省教育厅”;
2.派出单位:填“咸阳师范学院”;
3.派出单位联系方式:
经办人:填“邵熙雯”;
职务:填“咸阳师范学院国际交流处外事科科长”;
电话:填“029-33720011”;
传真:填“029-33720011”;
地址:填“咸阳师范学院国际交流处”。
提交材料地址:图书馆16楼外事科(1603室)
联系人:邵熙雯联系电话:33720011Email: 245670761@qq.com
附件: 1.《2018年上半年普通志愿者岗位信息表》
2.《2018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信息汇总表》
3.《咸阳师范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表》
4.《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出国(境)审批表》
http://gjjlc.xync.edu.cn/wcm.files/upload/CMSgjjlc/201711/201711091012008.pdf
http://gjjlc.xync.edu.cn/wcm.files/upload/CMSgjjlc/201711/201711091012043.xls
http://gjjlc.xync.edu.cn/wcm.files/upload/CMSgjjlc/201711/201711091013001.doc
http://gjjlc.xync.edu.cn/wcm.files/upload/CMSgjjlc/201711/201711091013015.doc
国际交流处 人事处 教务处 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