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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通知】台湾彰化师范大学交换生、交流生选拔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9    点击数:

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与台湾彰化师范大学签订的友好合作协议,现选拔交换生、交流生台湾彰化师范大学学习一个学期(20189–20191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我校所有专业在读大一(第二学期)大二大三全日制本科学生;

2.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优良;

3.学习态度积极,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4.表现良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不良处分记录;

5.无哮喘、心脏病、传染病等不宜在境外生活的疾病。

二、名额:

台湾彰化师范大学交换生名额1-2名,交流生名额不限。

、费用:

1.交换生、交流生照常交纳我校杂费和住宿费;交换生免除境外学校的学费,交流生需交纳对方学校学费及住宿费;交换生和交流生均须承担费用:包括本人的国际旅费、入台证费、境外的住宿费、生活费、医疗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在抵达境外学校后直接交所在学校

2.学生在赴境外学习之前需保证金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将在学生如期回国后原额退还,不计利息)

台湾彰化师范大学交换生、交流生

专业及相关费用一览表

类型

专业

学费/学期(根据学院不同而收取)

住宿等杂费/学期

交换生

我校所有专业

0

新台币12110-15310(人民币约2624-3317元)

交流生

我校所有专业

新台币3900050000元(人民币约844910615元)

新台币12110-15310(人民币约2624-3317元)

注:1.上述费用由对方学校收取;

2.上述费用不包括:本人的机票费、入台证费、境外的生活费、医疗费、保险费等。

三、选拔推荐办法

交换生选派坚持优中选优,由个人申请、各选拔推荐、学校研究确定选派人员,择优推荐至台湾彰化师范大学学习

交流生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各院推荐、学校研究确定选派人员,直接推荐至台湾彰化师范大学学习

未尽事宜,按照《咸阳师范学院学生赴台交换交流管理办法》执行。

四、实施步骤

申请赴台湾彰化师范大学交换、交流的学生请于36-418按以下步骤办理;

1.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各院选拔、推荐(交换生相关学院仅限推荐1名,交流生名额不限),并将《台湾彰化师范大学交换生、交流生推荐人选信息表》(见附件2,须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推荐学生的个人书面申请、成绩单(须加盖学院公章)、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并报至图书馆16楼1603室

2.港澳台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汇总申请人信息后,组织交换生、交流生参加面试,确定人选后向对方学校推荐

3.面试时间:419日下午16:30

4.面试地点:图书馆16层会议室1606室

联系人:邵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9-33720011

咨询地点:图书馆16楼1603室

附件:1.台湾彰化师范大学简介

2.台湾彰化师范大学交换生、交流生推荐人选信息表》

3.《咸阳师范学院学生赴台交换交流管理办法》

港澳台办公室教务处 学生处

201836

地址:中国 陕西 咸阳市文林路 Address: Wenlin Road, Xianyang Shannxi China

联系电话(Tel):86-29-33720011(Foreign Affairs Office)

     86-29-33720661(International Students Administration Office)

传真(Fax):86-29-33720896

电子邮箱(Email): international @ xync.edu.cn 网址(Website):http://www.xysf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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