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我校与韩国友好大学交流项目协定,拟选派我校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于2027年春季学期赴韩国友好大学进行一学期的交流学习。
一、报名条件
1.我校在读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
2.学习态度积极,成绩优良;
3.在校品行表现良好,无不良处分记录;
4.无哮喘、心脏病、传染病等不宜在境外生活的疾病。
二、可申请学校及名额要求
韩国东亚大学、庆尚国立大学、东义大学、全北国立大学,总计招收约15名交换生;交流生名额不限。
三、相关费用
1.交换生、交流生均应照常缴纳我校学杂费和住宿费;
2.交换生免交韩方学校学费,交流生需缴纳学费;
3.国际旅费、护照费、签证费、国外住宿费、生活费、医疗费和保险费等自理。
具体费用参见下表:
赴韩交换生/交流生费用一览表
类型 | 学费/学期 (根据不同学校的标准收取) | 住宿等杂费/学期 |
交换生 | 0元 | 约$1000(约¥7264元) |
交流生 | 约$2500(约¥18158元) | 约$1000(约¥7264元) |
注:以上费用均由对方学校收取。
四、选拔推荐
1.交换生选派坚持“优中选优”原则,由个人申请、各学院选拔推荐、学校研究确定选派人员,择优推荐赴以上大学学习。申请人在填报申请学校时,可按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依次填报,后结合申请人面试成绩、本人意愿和相关高校的意见,由学校统一研究,最终确定申请人交换学习的学校。
2.交流生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各学院推荐、学校研究确定选派人员,直接推荐至以上大学学习。
韩国高校交换生、交流生选拔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有韩语基础者。
五、实施步骤
1.请各二级学院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韩国交换生、交流生推荐人选信息表》(附件),并附学生的个人书面申请、成绩单(须加盖学院公章)以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于10月30日前统一报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会同教务处、学生处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组织面试(时间待定),校内审定,确定最终人选并推荐至相关高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思雨 联系电话:33720692
咨询地点: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图书馆16楼1614室)
附件:
韩国交换生、交流生推荐人选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