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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项目】2025年春季赴韩国交换交流生项目
发布时间:2024-11-02    点击数:

根据我校与韩国友好大学交流项目协定,拟选派我校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于2025年3月至8月赴韩国友好大学进行一学期的交流学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01申请条件

1. 我校在读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

2. 学习态度积极,成绩优良;

3. 在校品行表现良好,无不良处分记录;

4. 无哮喘、心脏病、传染病等不宜在境外生活的疾病。

02名额分配

韩国交换生名额总计23名(东亚大学交换生名额10名、庆星大学交换生名额3名、东明大学交换生名额5名、庆尚国立大学交换生名额5名),以上大学交流生名额不限。


03名额分配

1.交换生、交流生均应照常交纳我校学杂费和住宿费;

2.交换生免除对方学校学费,交流生需交纳对方学校学费;

3.赴韩交换生、交流生均须承担本人的国际旅费、护照费、签证费、国外住宿费、生活费、医疗费、保险费等,具体费用请参见下表。



                                 赴韩交换生/交流生费用一览表

注:以上费用均由对方学校收取。

   


04选拔推荐

1.交换生选派坚持“优中选优”原则,由个人申请、各学院选拔推荐、学校研究确定选派人员,择优推荐赴以上大学学习。申请人在填报申请学校时,可按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依次填报,后结合申请人面试成绩、本人意愿和相关高校的意见,由学校统一研究,最终确定申请人交换学习的学校。

2.交流生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各学院推荐、学校研究确定选派人员,直接推荐至以上大学学习。

3.韩国高校交换生、交流生选拔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有韩语基础者。


  

05实施步骤

1.请各二级学院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赴韩国交换生、交流生推荐人选信息表》,并附学生的个人书面申请、成绩单(须加盖学院公章)以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于11月6日前统一报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会同教务处、学生处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组织面试(时间待定),校内审定,确定最终人选并推荐至相关高校。

  

06相关说明

未尽事宜,请遵照《咸阳师范学院交换生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

《赴韩国高校交换生、交流生推荐人选信息表》

   

  07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赵老师     

  咨询地点: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图书馆16楼1614室)

  注:没有护照的同学请先办理护照!!








地址:中国 陕西 咸阳市文林路 Address: Wenlin Road, Xianyang Shannxi China

联系电话(Tel):86-29-33720011(Foreign Affairs Office)

     86-29-33720661(International Students Administration Office)

传真(Fax):86-29-33720896

电子邮箱(Email): international @ xync.edu.cn 网址(Website):http://www.xysf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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